养老金是老百姓的“养命钱”,

广大退休人员非常关心。

广西养老金要上涨了,

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决定对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(含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,以下统称退休人员)调整基本养老金,总体调涨水平为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%。

调整时间

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年1月1日起执行,并在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,不得拖欠。

调整办法和标准

据了解,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由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部分组成。定额调整:

定额调整

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元。

挂钩调整

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,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(但不含折算工龄)增加基本养老金,即每满一年(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,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),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.9元;

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挂钩,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.2%增加基本养老金。

适当倾斜调整

一是对截至年12月(含当月,以月计,下同)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,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(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),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。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、月为准;

二是对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。

赶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爸妈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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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贵港视窗

编辑:贵港视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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